衢州仲裁委员会金融仲裁院搬迁公告
发布时间:2018-06-15 阅读量:203
衢州仲裁委员会金融仲裁院已于2018年6月4日搬迁至西区须江路90号金融大厦A幢8楼办公,传统线下案件立案受理仍旧在西区三江东路53号人防大楼4楼。请前来立案的当事人、代理人根据不同的案件类型前往。
以下类型案件到金融仲裁院立案:
(一)存款、贷款合同争议;
(二)票据、信用证、银行卡等支付结算争议;
(三)股票、债券、基金等证券交易或服务争议;
(四)期货、外汇、黄金交易争议;
(五)保险合同争议;
(六)信托投资争议;
(七)金融租赁争议;
(八)其他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或服务争议;
(九)民间借贷争议;
(十)担保、典当争议;
(十一)互联网金融业务争议;
(十二)金融活动中发生的其他争议;
(二)票据、信用证、银行卡等支付结算争议;
(三)股票、债券、基金等证券交易或服务争议;
(四)期货、外汇、黄金交易争议;
(五)保险合同争议;
(六)信托投资争议;
(七)金融租赁争议;
(八)其他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或服务争议;
(九)民间借贷争议;
(十)担保、典当争议;
(十一)互联网金融业务争议;
(十二)金融活动中发生的其他争议;
以下类型案件到人防大楼仲裁委秘书处立案:
(一)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合同争议;
(二)商品房买卖租赁等合同争议;
(三)买卖、购销合同争议;
(四)加工定作、承揽合同争议;
(五)政府采购合同争议;
(六)物业服务争议;
(七)法律服务合同争议;
(八)土地收储、租赁合同争议;
(九)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二)商品房买卖租赁等合同争议;
(三)买卖、购销合同争议;
(四)加工定作、承揽合同争议;
(五)政府采购合同争议;
(六)物业服务争议;
(七)法律服务合同争议;
(八)土地收储、租赁合同争议;
(九)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