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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我认为申请人的贷款利率过高,对此我不认可。
  • 答:您主张申请人利息过高问题,仲裁庭将结合双方提交的证据根据法律规定综合认定,衢州仲裁委员会将依法作出公正裁决。
  • 问:衢州仲裁委员会是个什么性质的机构?是民间机构还是政府单位?
  • 答:衢州仲裁委员会是经浙江省司法厅批准,根据仲裁法及民事诉讼法设立的仲裁机构,出具的裁决书与法院判决书具备同等的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四条规定,“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 问:我对裁决结果不服,我要求重新仲裁。
  •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为此,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不服不得要求重新仲裁,也没有类似于民事诉讼的上诉程序。 但是,如果您作为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可以根据《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 问:我认为仲裁委员会违纪,我该怎么办?
  • 答:您好,衢州仲裁委员会致力于保护当事人权益,维护仲裁公正。衢州仲裁委员会是仲裁程序的组织者,具体仲裁案件由当事人双方协议选择、组建的仲裁庭依法依规进行仲裁审理和裁判。如您发现仲裁员违反《衢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工作守则》,可以根据掌握的证据向仲裁委员会举报,本会将依法依规予以处分。如果您发现仲裁员违反党纪,还可根据掌握的证据材料向纪检监察机关检举。如果您发现仲裁员枉法裁判,可以根据掌握的证据向公安机关举报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您认为仲裁员违法违规作出的裁决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所规定的情形之一而应该予以撤销,您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 问:申请人是云南的公司,我是被申请人在厦门,衢州仲裁委员会为什么可以裁决,并且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
  •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因您与申请人在合同中约定发生争议提交衢州仲裁委员会解决,衢州仲裁委员会依法受理本案而享有管辖权。如果您认为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依照仲裁法的规定,在仲裁程序进行中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决或请求仲裁庭作出决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6〕7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不得再主张仲裁协议无效。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该法第六十二条同时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就仲裁裁决的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已经颁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因此,仲裁裁决作出后就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裁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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